全球税改方案将落地 涉及千亿美元的税收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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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报记者张Junbin)后扯皮,争吵和谈判长时间,国际税收制度终于有望“跑步进入二十一世纪“(现在的全球税收制度是在19世纪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报记者张Junbin)后扯皮,争吵和谈判长时间,国际税收制度终于有望“跑步进入二十一世纪“(现在的全球税收制度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建立的)。
在7月1日下午,当地的时间,总部位于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公告,说明该基地侵蚀和利润转移由它协调(BEPS)包容性的框架已经取得的最新进展在谈判--130个国家和地区已同意开展全球税务改革,以及他们所代表的经济体占全球经济的90%以上。
由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对跨国公司征税的全球框架已经摇摇欲坠了几十年,数字经济已经分开了市场从实体到一定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税收制度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例如,数码公司可以从事的经济活动没有在消费国实际存在,并获得丰厚的利润。然而,现有的国际税收协定不允许这种非居民企业的营业利润不构成常设机构。税。再如,在数码产品或服务的跨境服务贸易,利润转移的方法更加多样化和隐蔽性,这加剧了税基侵蚀和转移利润。
据估计,在2017年,利润的40%由跨国公司制作的,外面本国转移到“避税天堂”,超过$ 200十亿的税收是徒劳的,其手段。
在2015年,由OECD提出的BEPS框架含有15个行动计划。第一个行动计划“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是围绕着数字化税收问题的发展。随后,在2018年和2019年,经合组织相继出台相关的报告,最后形成了“双支柱”数字税改革的建议。
该计划的“第一支柱”,是确保大型跨国公司包括数码行业在所有市场中,他们开展业务活动,使利润支付公平税收,而“支柱二”是建立最低企业所得税率在世界上控制国家之间的财政和税收竞争。
在OECD指出,第一支柱有望重新分配约合国家和地区间的年收入$ 100十亿,而第二支柱将在每年的税收收入加US $ 150十亿。 OECD总干事威廉·麦格雷戈说,经过多年的紧张工作和谈判,这一历史性的包将确保大型跨国公司缴纳的税收公平的份额无处不在。
目前已有130个国家和地区同意开展全球税制改革,支持跨国公司税区新规和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这项新规定将确保跨国公司纳税相当不管他们工作的地方。
OECD还指出,随后的税制改革框架和实施计划的剩余内容将在今年十月份完成。
文章来源:《国际税收》 网址: http://www.gjsszz.cn/zonghexinwen/2021/0707/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