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互联网巨头征“数字税”?周小川:各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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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海南博鳌4月2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林 任明超)近年来,欧洲在酝酿对脸书、谷歌等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服务税”,中国是否也应该对互联网巨头公司征收“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海南博鳌4月2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林 任明超)近年来,欧洲在酝酿对脸书、谷歌等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服务税”,中国是否也应该对互联网巨头公司征收“数字税”?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跨境税收:“‘数字税'应该归谁的口袋?”他呼吁,各国不要“为数字税打起来”,否则就容易引发新的关税战。
数字税,即“数字服务税”,是指针对某些数字服务(互联网业务)而产生的有效利润专门征收的税种,其征收对象多为大型互联网公司。
欧洲是数字税征收的发源地。欧盟执委会前几年的数据显示,传统行业企业需要缴纳的有效税率达到23.3%,而大型科技公司往往跨国运营,在欧盟缴纳的平均税率只有9.5%。2019年7月,法国参议院通过了征收数字税的法案。今年4月1日,英国政府已经确认开征数字税。
欧洲的做法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尤其是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是否也应该开征“数字税”?2019年,中国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高达36.2%。在福布斯2019年全球数字经济100强企业榜单上,我国企业占据14席。在体量和规模上,中国的互联网巨头已经逐渐追赶谷歌、脸书、亚马逊等国际巨头。
对于这类问题,周小川今天在博鳌亚洲论坛的采访期间表示,目前国内税收体系很大程度上覆盖了数字经济企业,目前的主要问题还不是这些企业不交增值税、所得税,而在于跨境税收问题。
在他看来,中国也面临着互联网巨头的跨境税收征管问题,但比例还是比较小,因为中国用户绝大多数使用的都是本国的网络服务平台。“真正涉及的问题是,跨境税收应该归谁所有?是否应该收税?税收应该多少,哪个收(税)?还有‘数字税'应该归谁的口袋?” 周小川呼吁,各国不要因为“数字税”而“打起来”,否则就容易引发新的关税战,这不利于全球化,也不利于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如果真正为这个(“数字税”)打起来,各家表现出来的多数是保护主义,所以要研究,得出合理的想法。”
事实上,目前各国对数字税的不同态度已经引起了一些争议。当地时间3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对奥地利、印度、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和英国6国的“数字服务税”发起的调查,进入下一个阶段,目前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对上述国家加收惩罚性关税。
文章来源:《国际税收》 网址: http://www.gjsszz.cn/zonghexinwen/2021/0422/635.html